9、政府网站和信息系统建设、数据库建设(电子商务资料库www.uuubuy.com)电子政府的推动与发展不可能离开一个国家的乃至全世界的信息基础设施(NationalInformationInfrastructure)。一个国家的信息基础设施并非是一个整体的单一网络,而是包容了众多的组成部分。其中包括公共机关所有的,也包括私人所拥有的高速的、互
动宽带与非宽带网络、人造卫星、陆地与无线电缆等网络系统。或者说,电子政府的基础设施是一个综合提供硬件、软件与技术以供给人与人之间、人与机之间的一系列的服务与信息资源之间的联系,由通信网络、计算机、信息数据库、消费这电子器件等组成的无缝隙网络,用户可以随时随地通过这一网络获取巨大容量的信息和其他服务。为此,如何促进一个国家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是发展电子政府的基础之基础。美国在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首先制定了推进信息基础设施管理规划和目标的综合性文件,即《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议程》。在此之前,有关信息基础设施的法律规定,可在1996年的《电信法》中参见。该法特别强调了突破部门和地区界限,共建信息社会基础设施的规定,为美国跨入信息发展的快车道奠定了建设的基础。韩国于2001年2说26日颁布了《保护主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其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系统的、全面的对策,以保护国家主要信息通讯设施免受各种不法侵害。不难看出,对信息基础设施的规范、激励与保护是电子商务,同样也是电子政府发展的必由之路。要想使电子政府获得快速发展,就必须建立起完备的电子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库建设等方面的法律。
10、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共享机制、
信息资源管理体制在整个信息化立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事实上,目前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许多问题,都与信息管理体制直接相关。例如,政府信息资源的部门分割、共享困难的问题、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缺少统筹规划的问题、面向社会公众的有效信息不足的问题、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和有效利用不足的问题、投入不足的问题、政府各个部门的协调问题,等等,都与政府信息管理体制的不健全、不完善密切相关。要解决上述各类问题,就必须在有关政府信息资源的专门立法中,对理顺信息管理体制,对信息管理的专门机关和相关机关的职能、权限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
电子商务资料库!55!%%$:%1(+3-1定。在政府信息管理体制的立法规定方面,应作如下规定:一是明确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专门机关,二是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规划,三是加强相关国家机关之间的协调,四是要明确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权限的纵横分配。
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目的是要充分地开发和有效地利用信息资源,在确保国家秘密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信息资源最大限度的共享。因此,加强政府信息的开发和利用方面的立法,对于进一步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实现政府信息化,提高政府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满足社会各界的信息需要,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虽然最近几年海南省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得到了重视和发展,各政府部门纷纷自己的网站和数据库,但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程度还很低。政府网站内容不规范,信息不及时更新,大部分网站信息仅限于一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布,静态信息多,动态鲜活的信息少,而很多数据库没有在网上公布,从而造成资源共享困难。尚需通过立法规定哪些信息应该公开,而且必须在政府网站公布,该公开的信息,政府必须公开等等。
11、电子化审批与许可
建立政务外网的两大主要功能,一是通过网络门户实现政府信息资源高度共享,二是实现各类政务的网上业务办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相关立法问题在上面已有分析。各类政务的网上业务办理包括报表报送、网上申报、行政审批、登记注册、年度检验等行政行为。这些行政行为的网络化必然要求建立相应的规范体系,而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相当复杂。针对不同行政业务,要求不同职能部门根据需要各自建立相应的网络化政务业务办理流程和规范,比如:税务部门制定电子报税、电子纳税的业务流程,工商部门建立工商登记和年检流程、海关制定电子口岸的相关规范等;并且所有的网上业务办理的共性问题需要制定统一的规范,如网上提交、受理确认、材料认定、办理流程、询问及反馈机制等程序。在办理各种业务或业务查询之前需要认证中心提供数字认证,也对数字认证提出了法律要求。因此,政府在网上进行交互式办公方式会对传统的办公方式提出全方位的挑战,将产生许许多多的法律问题,网上交互式办公,需要建立与其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二、解决电子政务政策法律问题的难点
在分析了我国发展电子政务所可能涉及的主要政策法律问题之后,对于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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